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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僑務委員會99年度訓練實施計畫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1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僑二人字第09830432811號
法規體系: 人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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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七條,行政院訂頒之「型塑學習型政府行動
    方案」及「本會同仁能力躍升推動方案」。


貳、訓練目標:
    為應本會業務需要,辦理公務人員專業訓練、一般管理訓練、新進公
    務人員訓練、行政中立訓練、初任主管人員訓練、語文訓練、專長轉
    換訓練、組織學習、數位學習及其他相關訓練,以提升本會同仁之一
    般行政管理及專業能力,另為落實外交及僑務人員「考、訓、用」合
    一政策,俾建立兩部會人員合流機制,本會將有計畫地提昇同仁僑務
    專業核心能力、語文能力及跨領域知能,藉以提升本會同仁整體人力
    素質。


參、訓練對象:
    本會公務人員。


肆、訓練項目:
一、專業訓練:
(一)僑務專業能力訓練
(二)外派人員行前講習。
(三)採購專業人員訓練。
(四)資訊專業人員訓練。
二、一般管理訓練:以僑務工作倫理講座方式辦理。
三、新進公務人員訓練:辦理新進人員混成訓練。
四、行政中立訓練:辦理「行政中立理論與實務」專題演講。
五、初任各官等主管人員訓練:委託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辦理。
六、語文訓練:自辦各項外語、方言語文班次。
七、專長轉換訓練: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以培訓第二專長,委託外交部
    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辦理為主。
八、組織學習:配合行政院訂頒「型塑學習型政府行動方案」作業時程,
    辦理會外業務觀摩、考察、經驗分享、研討會等活動。
九、數位學習:配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推動方案」
    ,辦理數位學習宣導及執行等措施。
十、駐外人員之持續成長訓練:採購有關提升語言、心靈、管理、談判技
    巧等相關書籍及充分利用光碟及網路訓練。
十一、中高階主管人員訓練:辦理薦任九職等以上主管人員(含簡任非主
    管人員)之各項領導管理課程。
十二、其他相關訓練:派員參加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
    講習所、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或其他機關(構)學校辦理
    之各項訓練。


伍、訓練項目內容:
一、專業訓練:
(一)僑務專業能力訓練:依「本會同仁能力躍升推動方案」及「僑務專
      業能力培訓專班實施計畫」,辦理「僑務專業能力培訓專班」,以
      本會編制內職員應參訓對象,每班以15 -20人為原則,每周一至五
      ,為期二星期,共計59小時課程。
(二)外派人員行前講習:同一時間發布外派人員達 5人以上者,由人事
      室統一安排行前講習;同時發布外派人員未達 5人時,由各外派人
      員自行至各處室接受業務輔導,並依本會「外派人員行前講習作業
      事項」辦理。
(三)採購專業人員訓練:配合「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
      法」之施行,參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辦或委辦代訓之採購人員
      專業訓練。
(四)資訊專業人員訓練:委由專業訓練機構辦理資訊人員專業訓練。
二、一般管理訓練:配合政府近來積極推動宣導之措施(如公務人員性別主
    流化、生態永續發展、身心障礙者及其基本權益之尊重與保障、心理健
    康及諮商輔導、危機訓練、消費者保護、資通安全、數位學習等),參
    酌同仁重視健康養生、美容、旅遊、親子關係及配合本會推動業務所需
    之國際禮儀、談判技巧及創意管理等納入訓練項目,規劃辦理 8場次僑
    務工作倫理講座,並得視實際需要機動調整或合併場次。
三、新進公務人員訓練:為提升訓練成效,使本會新進人員儘速熟悉業務狀
    況,新進人員訓練採混成課程方式,以網路線上課程及實務課程二階段
    進行。
四、行政中立訓練:邀請專家學者針對本會會內、外人員業務狀況,兼顧行
    政中立理論與實務,增進人員個案之處理能力。
五、初任各官等主管人員訓練:為增加主管人員專業知能,由本會薦送初任
    簡任、薦任主管人員,參加公務人力發展中心所辦之「初任簡任、薦任
    主管職務人員研究班」,以強化決策及領導管理等知能。
六、語文訓練:為應本會業務需要,及有效提升同仁外語能力,各項語文訓
    練班次規劃如下,並視實際需要調整:
(一)英語會話班。
(二)英語寫作班。
(三)英語讀書會。
(四)日語班。
(五)粵語班。
(六)其他外語(方言)班(視業務需要辦理)。
七、專長轉換訓練: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專長轉換訓練實施計
    畫」辦理。
八、組織學習:為提升本會服務品質及提高施政效能,配合行政院訂頒「型
    塑學習型政府行動方案」及「本會推動組織學習計畫」作業時程,規劃
    辦理一次全會人員組織學習營,以業務觀摩、考察、標竿學習活動為主
    ,期凝聚本會組織願景,釐清組織目標。
九、數位學習:配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推動方案」及
    本會「數位學習推動計畫」,辦理數位學習宣導、建置優質數位學習環
    境等,99年本會同仁平均數位學習時數應達 5小時以上,本會同仁必選
    課程如下:
(一)心理健康系列課程。
(二)性別主流化系列課程。
(三)危機管理系列課程。
(四)消費者保護法系列課程。
十、強化駐外人員之持續成長訓練:
(一)為增進本會駐外人員推動僑務工作之知能,鼓勵各駐外人員參加駐地
      舉辦之各項研習活動。
(二)為強化本會駐外人員語言能力,鼓勵各駐外人員可於當地採購語言相
      關書籍,以充實駐外人員語言能力。
(三)為推動本會駐外人員網路學習,採購心靈、管理、談判技巧等相關書
      籍及光碟課程,並宣導駐外人員上網數位學習。
十一、「中高階主管人員訓練」:為強化本會薦任九職等以上主管人員(含
      簡任非主管人員)個人學能及管理知能,辦理方式如下:
(一)配合行政院核定之「行政院所屬中高階公務人員卓越領導研習計畫」
      ,薦送薦任第 9職等以上人員及一級單位正、副主管及相當職務人員
      參加訓練。
(二)採購提升心靈、領導管理等相關書籍送各主管人員。
(三)另為強化中高階文官培訓之學習效益,本會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建
      置之「辦理選送中高階公務人員出國研習學員資料庫」與公務人力資
      料庫結合之要求,如上述人員異動,即時於公務人員人事管理資訊系
      統( PEMIS2K)中維護人員動態,並同時報送人事局公務人力資料庫
      。
十二、其他相關訓練:依據各機關(構)學校調訓通知,視業務實際需要,
      檢討調派人員參加各項訓練,以及辦理人文專題演講、標竿學習、選
      派人員參加訓練、推廣數位學習、鼓勵專書閱讀、文康活動、營造綠
      美化辦公環境等項目。


陸、權責區分:
一、人事室負責本會自辦各訓練班次及他機關(構)學校辦理訓練調訓等相
    關事宜
二、第四處負責辦理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資訊專業人員訓練。


柒、訓練經費:
    99年度所需訓練經費,於本會一般行政業務費項下勻支。


捌、學習時數認定:
    本會自行辦理之各訓練班別,參加會外訓練班次及駐外人員參加駐地之
    訓練,均由本會依實際訓練時數給予學習時數認證。


玖、本計畫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