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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令:廢止「僑務委員會中華函授學校海外面授班及同學會聯繫要點」,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僑務委員會
發文機關: 僑務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6.05.04
發文字號: 僑教遠字第1060201022號 令
異動性質: 廢止
廢止狀態: 自公(發)布日廢止
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中華函授學校海外面授班及同學會聯繫要點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