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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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令:修正「華僑身分證明書」格式(檢附華裔證明文件核發者), 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僑務委員會
發文機關:
僑務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6.11.17
發文字號:
僑綜證字第10607013351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生效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圖表附件:
行政院公報電子檔.pdf
資料來源:僑務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