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僑務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協助海外留臺畢業僑生社團加強情誼
聯繫、學術研究及事業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二 海外留臺畢業僑生社團組織活動,以加強校友聯繫合作,維護校友福
祉權益及促進僑社團結發展為宗旨。
三 海外留臺畢業僑生社團,得視當地情形自定其名稱,並將有關章程、
負責人及會員名冊等函送本會核備。
四、海外留臺畢業僑生社團舉辦活動,本會得依畢業僑生社團活動經費補
助要點予以經費補助。
五 海外留臺畢業僑生社團組團回國考察、參觀、進修或投資創業時,本
會得予以必要之協助。
六 海外留臺畢業僑生社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會得予以獎勵:
(一) 會員中有事業具卓越成就者。
(二) 對會員及社會福利有具體貢獻者。
符合前項條件者,本會得頒給獎品、獎狀或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