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僑務委員會僑人一字第1010071680號
令訂定;並定自一百零一年九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僑務委員會僑人一字第1010076357號令
修正;並定自一百零一年九月一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僑務委員會僑人一字第10200848872
號令修正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七日僑務委員會僑人一字第10210020932號令修
正;並定自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七日僑務委員會僑人一字第10610019072號令
修正;並定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