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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補助十月慶典回國僑胞參加旅遊活動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7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僑商輔字第1120300935號 令
法規體系: 僑民經濟金融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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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七月二日僑務委員會僑商經字第10303008013號令訂定
;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一日僑務委員會僑商經字第10403006451號令修
正第四點及第四點附表一;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七月十四日僑務委員會僑商經字第10503007311號令修
正第三點、第四點及第四點附表一、附表三;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僑務委員會僑商經字第10603005801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八日僑務委員會僑商輔字第10603010071號令修正;
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僑務委員會僑商輔字第10603011421號
令修正第二點、第四點及第四點附表一、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二日僑務委員會僑商輔字第10703006241 號令修
正;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十二日僑務委員會僑商輔字第10803004621號令修
正;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六日僑務委員會僑商輔字第10903015321號令修
正;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僑務委員會僑商輔字第10903020821號
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1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三十日僑務委員會僑商輔字第1100301761號
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1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一日僑務委員會僑商輔字第1110301127號
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1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僑務委員會僑商輔字第1110301720號
令修正第2點、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14.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僑務委員會僑商輔字第1120300935號
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