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一百零六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2 月 1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17 日
※因期滿而當然廢止
發文字號: 僑綜證字第10507013501號 公告
法規體系: 僑民證照服務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