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六十九年七月十九日僑務委員會(69)討字第 11 號核定
2.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八月四日僑務委員會僑輔康字第 07063 號函
3.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十五日僑務委員會僑輔在字第 0900031796 號函修
正下達名稱及全文 6 點(原名稱:僑務委員會對在學僑生社團舉辦活
動補助事項要點)
4.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一日僑務委員會僑輔在字第 09830183921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二日僑務委員會僑輔在字第10105005591 號令
修正第6點及第6點附件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僑務委員會僑生聯字第10205007701
號令修正第6點、第7點、第8點及第6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