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十七日僑務委員會僑二教字第 0901015848 號函訂
定發布全文 8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二日僑務委員會僑二教字第 09330409851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發布日生效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僑務委員會僑二教字第 09630325472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僑務委員會海
外華文教師獎勵要點)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十日僑務委員會僑二教字第 09930027321 號令
修正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十日僑務委員會僑二教字第 09930249361 號令
修正第 2、3 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三十日僑務委員會僑教學字第10202012221 號
令修正第 3、6、8 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三日僑務委員會僑教學字第10602002501 號
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僑務委員會僑教師字第10702007381號
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