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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一百零五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2 月 1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0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僑綜證字第10507014171號 公告
法規體系: 僑民證照服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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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僑務委員會僑民證字第10401047751號
  公告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三日僑務委員會僑綜證字第10507014171號公告
  施行期滿當然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