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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一百零八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2 月 2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
※因期滿而當然廢止
發文字號: 僑綜證字第10707019571號 公告
法規體系: 僑民證照服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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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僑務委員會僑綜證字第10707019571號公告,
  生效日期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至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僑務委員會僑綜證字第10907000321號公告施
  行期滿當然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