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僑務委員會僑輔在字第09030473381
號函分行,並自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僑務委員會僑輔在字第0923048697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6點;並自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起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六日僑務委員會僑輔在字第 09930245561號令
修正發布第3、5、6點;並自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二十二日僑務委員會僑輔在字第10105006181
號令修正發布第3 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四日僑務委員會僑生聯字第10105010582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日僑務委員會僑生聯字第10205012161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僑務委員會僑生聯字第10805030071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二十五日僑務委員會僑生聯字第1100500542
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