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教材供應及經費補助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6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4 年 07 月 18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5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僑教學字第1140201980號 令
法規體系: 僑民文教類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四日僑務委員會僑教學字第1100201027號令訂定
  ;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僑務委員會僑教學字第1110202886
  號令修正第7、8、9  點 ;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十日僑務委員會僑教學字第1120200961號令修
  正第7、8點及第4點附件1、附件2、第9點附件8、附件10、附件11 ;並
  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僑務委員會僑教學字第1130201981號
   令修正第7、8、9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九日僑務委員會僑教學字第1130203185號令
  修正第8 點附件四、附件五;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十八日僑務委員會僑教學字第1140201980號令
  修正第7、9點及第8點附件四;除第7點及第8點附件四自中華民國一百十
  五年一月一日生效外,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