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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輔助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生參加華語文能力測驗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9 月 3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2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僑教學字第1130203185號 令
法規體系: 僑民文教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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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三十日僑務委員會僑教學字第1100202069號令
  訂定;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八日僑務委員會僑教學字第1120201723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九日僑務委員會僑教學字第1130203185號令
  修正第6 點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