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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英譯法規清單
英譯法規清單
法規名稱:
廢
一百十三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
英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
發文字號:
僑綜證字第1140700002號 公告
法規體系:
僑民證照服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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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序
公發布日
中/英文法規名稱
1.0
2025.01.01
CH
一百十三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
EN
Promulgation of “Criteria for Recognition of Residence Qualification for Countries or Regions Where it is Difficult for Foreigners to Obtain Permanent Residency, Year of 2024,” effective since January 1, 2024 to December 3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