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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零用金借支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8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僑秘庶字第1050401856號
法規體系: 其他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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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三日僑務委員會僑四納字第 0903032937101號
  函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九日僑務委員會僑四納字第 09430227651號函修
  正分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十日僑務委員會僑秘納字第1010401384 號函修
  正;並自一百零一年九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僑務委員會僑秘庶字第 1050401856號
  函修正第2、3點;並自即日生效